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培养高质量发展,展示各学科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,持续增强我校研究生创新意识,提升创新能力,开展创新实践,特举办2024年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展,通知如下:
一、展出形式
“2024年研究生学术活动月”期间线下展览+线上推送。
二、推荐作品类别
成果作品分为理工类、文史类、艺术类、专业学位实践类。
(一)理工类参展成果为: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、已发表(含录用)的高水平学术论文、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(省级以上)、已出版(含已签订出版合同)的学术著作、技术设计图表、发明专利(已获授权)、已转化的成果等。
(二)文史类参展成果为: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(省级以上)、已发表(含录用)的高水平学术论文、已出版(含已签订出版合同)的学术著作、工具书、参考书、古籍整理、学术译著、研究报告、决策咨询文稿、普及读物、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。
(三)艺术类参展成果除以上列举条目外,还可以是: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;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(演唱比赛)、独奏会、画展(艺术类创作比赛)、摄影展、朗诵会等;已出版(含已签订出版合同)的个人画册、音像图书等;已创作的陶艺、服装、雕塑、影视作品、乐曲、动画、舞蹈、艺术设计等;已申请的专利或已转化的成果等。
(四)专业学位实践类成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习实践期间在校内导师、校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的文艺作品(包括创作与演出曲/剧目、美术/设计作品、影视作品、文学创作等)、应用设计(包括专利、工程设计、产品研发、技术研发、规划设计等)、实践报告(包括调研报告、解决方案、实务案例等)、教学设计等。
申报成果为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著的,第一完成人应为第一作者,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、第一完成人为第二作者;申报成果为专利的,应已获得专利授权,第一完成人排名前三且在学生中排第一。成果展作品应重点突出研究成果转化和成果应用。
三、成果要求
(一)成果形式为文字说明、图片(附原图)或视频(附原视频)材料,附成果介绍,能够图文并茂说明成果内容,需材料翔实,文字表达准确;
(二)申报人应是我校在读研究生、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;
(三)所推荐成果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10月;
(四)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/专业学位类别推荐,每个成果类别分别进行推荐排序,学校择优进行线下展览。所推荐参展作品应体现本学科特色,注重作品的科学性、先进性、创新性及社会效益等,作品形式尽可能多样化。
四、推荐程序
创新成果展作品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审查和推荐,学校进行审核和成果展示。各培养单位审查无误后上报成果材料,研究生院组织后续展出事宜、集印成册。
五、材料提交
研究生需填写《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申报书》(附件1)及佐证材料(封面见附件2)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,各培养单位汇总成果材料,填报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推荐排序表》(附件3),于2024年11月15日(星期五)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B104室,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:zhgl@hebtu.edu.cn(命名格式:单位名称+申请者姓名)。
六、工作要求
各培养单位积极组织研究生参加此次活动,并对创新成果进行严格审查,所提交的创新成果应能高度展示我校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。对于参加申报的成果及附件材料,如发现有任何抄袭、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,将取消申请人的参展参评资格,并按学校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联系人:孙立成
联系电话:0311-80789675
附件2:佐证材料封面
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2024年11月8日